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调动我区各领域研究人员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积极性,鼓励科研人员开展创新探索研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暂行办法》,决定对我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题人员进行奖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2年度结题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且负责人工作隶属关系在自治区相关单位。国家社科办审批意见中“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名义出版”或者“不得公开出版”的,都不得申报奖励。
二、申报要求
1. 各申请单位要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认真填写《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汇总表》(见附件),并对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 报送材料包括:(1)科研负责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2)根据汇总表提交对应的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2份和结项成果电子版(成果以项目主持人命名,word或pdf格式)。
3. 请各有关单位于4月24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 2061050(内线:6050)
E-mail:kjc_shk@nxu.edu.cn
附件:
1、《202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汇总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人员奖励暂行办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