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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自治区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0    点击数:

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法学研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履行服务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宁夏、法治宁夏的智库职能,按照《自治区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发布《自治区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单位请登录宁夏法学会网站(www.nxfxh.com.cn)下载《课题立项申请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截至2023年3月23日。

二、课题申报依据《自治区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确定范围,可自拟题目。

三、课题分为一般课题、委托课题、自筹课题,申请课题的主持人及立项后的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课题成果的原创性,课题经费专款专用。

四、委托课题项目为定向,在课题指南后用“※”号标注,由自治区法学会委托所属研究会、市、县(区)法学会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委托课题由受托机构组织开展,成果为受托机构集体研究成果,委托课题和一般课题成果原则上不少于10000字。

五、青年课题项目纳入自筹课题管理,青年课题项目主持人45岁以下,并具有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具有法律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在法律实践部门工作并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课题成果原则上不少于8000字。

六、课题侧重于成果高效转化,阶段性成果在结项之前得到中央领导、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或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的,结项课题级别及经费资助优先支持。

七、请按规定时间将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发指定邮箱(kjc_shk@nxu.edu.cn),注明“课题主持人+单位”,立项申请书不再提交纸质版,但电子版须电子签章。

 

联系人:史小娟 任迎  联系电话:2061050(内线:6050

:自治区法学会2023年度法学研究课题指南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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