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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重点产业财政支持政策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全力支持和服务保障产业体系提质增效行动实施,自治区财政厅拟就光伏、算力、储能材料三大产业链,组建“财政+科研机构+企业”研究团队,深入分析产业发展,并针对“强链补链壮链”提出财政支持方向,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该领域专家及研究力量申报“自治区重点产业财政支持政策研究课题项目”。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需求

从自治区“十条产业链”确定的光伏、算力、锂电池三大产业链条中选取一个研究方向,深度分析该产业链发展整体情况、技术与市场前景、风险机遇、问题短板等,结合宁夏实际提出有时效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财政对策和建议。

财政厅将指定相关处室工作人员作为课题“召集人”,加入产业研究团队,全程参与、指导和协调课题研究工作。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题可由单位或部门承担,也可由个人自行申报;

(二)申请单位或部门应确定一位同志作为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

(三)申请课题的负责人(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熟知研究领域产业情况具备在宁夏开展实地调研条件的人员;

2.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实施;

3.个人申报必须有课题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

4.每位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申报资料

课题项目申报须提交纸质《宁夏财政厅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申请人简历和研究能力简介各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0951nxcks@163.com。

四、申报要求

1.申报村料应在2023年4月21日前完成,逾期将不理。

2.课题研究时限为2个月,课题申报研究计划须按照时限要求制定;

3.申报课题强调原创性,不能照抄照搬,不能重复申报、多头申报,要有时效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研究经费

对准予立项课题给予不超过10万元经费资助,请根据实际需求申报;立项后拨付启动资金,后续经费根据研究情况陆续拨付。经费管理使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袁海龙 刘晓娟

联系电话:0951-5069433 5069439

电子邮箱:0951nxcks@163.com

校内联系人:谢铁娜 李瑞瑞 0951-2061351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财政政策研究课题申请书》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