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联系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美丽新宁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宁夏篇章的意见》,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宁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宁夏大学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实施方案》(宁大党发〔2020〕95号)要求,现就开展宁夏大学2024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近5年内如有校级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每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4.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3)所列选题进行申报,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选题表述做适当调整。
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
二、资助额度
根据课题内容和申报情况,本专项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三、结题形式
(一)学术专著类:完成8万字以上,且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查重相似率小于20%的书稿。
(二)论文类:须至少在核心以上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普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三)研究报告类:研究报告应在1万字以上,学术不端检测报告查重相似率小于20%,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省级及以上实际应用部门开具的采纳证明(需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2.具有厅局级实际应用部门开具的采纳证明(需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同时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四)理论文章类: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理论版)或国家主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1篇;
2.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理论版)或省内主要媒体发表理论文章1篇,同时阶段性成果在普通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四、具体要求
1.本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起止日期统一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2.本专项课题申请需提交《宁夏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5份、汇总表1份及对应纸质材料电子版。
3.申报汇总表由所在学部汇总后由学部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部长或学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后,于2024年8月12日前统一报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
4.本专项课题遵循“择优立项、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5.研究成果发表时,标注“宁夏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及项目编号。
联系人: 任迎、曹倩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501室
联系电话:0951-2061050(内线:6050)
电子邮箱:kjc_shk@nx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7月28日
附件:
1.宁夏大学2024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2.宁夏大学2024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3.宁夏大学2024年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