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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2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决定2024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正式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我校共获批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3项,其中一般项目1项,青年项目2项,资额度为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0.8元。

为确保课题研究正常开展和经费合理使用,首批拨付资助经费的95%,剩余5经费在项目完成并顺利结项后拨付。

各项目应严格按照《2024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立项名单》(附件)中所列的完成时间提交结项材料,对无故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清理撤项并追回已拨所有经费。

四、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中期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所列设计开展研究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确保课题研究质量,按期完成。



附件:2024年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艺术学)立项名单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