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建设研究的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根据2025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重点课题调研计划和全区纪检监察重点调研课题安排和要求,宁夏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处现对以下11项廉政建设研究专项课题予以委托研究(委托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时间及要求
1.所有课题必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按撤项处理。
2.课题结题时需将课题成果等资料报宁夏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项验收。
二、经费资助
每项委托课题予以0.6万元经费资助。课题结项验收合格后予以报销,请届时准备相关票据到廉政建设研究中心报销。
联系人:李涛 0951-2061026(内线6026)
任迎 0951-2061050(内线6050)
附件:2025年度宁夏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名单
宁夏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