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相关要求,加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深度融合,提高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水平、咨政能力、育人质量,我校决定启动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坚持“两个结合”,坚持守正创新,深入研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践中的重大问题,有效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扎根中国大地,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
二、建设目标
实验室应着眼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瞻性、综合性、复杂性问题,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通过跨学科、跨领域、跨学院联合研究,开展重大科研攻关,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深度合作以及与理工农学科的交叉融合,培育和催生新的学科和学术增长点,引领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范式转型,产出重大研究成果,提升哲学社会科学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建成学科交叉融合发展、教学科研咨政并重的高质量创新平台,力争入选高级别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
三、申报条件
(一)依托学院具有较强的哲学社会科学实力,在学科专业建设、跨学科跨领域合作、科研改革创新、实验室培育和支持等方面有一定前期基础。
(二)研究方向契合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持续关注和解决重大问题,具备解决重大问题的科研实力、鲜明的研究特色、明确的主攻方向和创新的研究方法,在相关领域有扎实的研究基础。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已取得体现学科交叉融合、认可度高的重要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成果。成果转化渠道畅通,服务成效显著。
(三)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基础,至少涵盖2个(含)以上一级学科,其中主要依托学科须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鼓励与自然科学类学科交叉融合。
(四)一般应为相对独立、运行规范的研究机构。实验室有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拥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使用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未来发展规划清晰,成效可预期、可检测。
(五)具有满足研究需求、长期积累、来源渠道稳定的数据资源,数据管理安全可控,无知识产权争议,符合有关系统安全等级备案要求。具有一定的自主设计开发建设相关数据库和应用软件,数据分析、处理和研究的能力。
(六)实验室负责人应是本领域学术带头人,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突出的科研和管理能力。实验室具有结构合理、学科交叉、梯队衔接的稳定的高水平复合型科研队伍,专兼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5人。各实验室团队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得交叉。
(七)具有开放性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协同和集聚校内不同学科、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源,开展联合建设或联合攻关。具备社会服务条件,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国际交流方面有一定基础。
(八)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正确,师德师风和学术生态良好,学术风气端正,无不良记录。
四、建设方式
(一)学院根据现有建设基础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申报实验室,每单位原则上推荐1个,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部委级以上科研平台的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学校根据实验室发展规划和布局,结合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现状,采取先行先试、有序推进的方式开展实验室培育建设,坚持宁缺毋滥,做到优中选优。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宁夏大学×××实验室”。实验室建设周期为5年。在建设期内,学校给予经费支持。入选自治区、教育部等更高级别的实验室,视为完成校级实验室建设任务,自动退出校级实验室建设序列。
(二)实验室建设任务包括:加强科研团队和人才梯队建设,注重协同创新和学科交叉融合,加强自有专题数据库建设,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加强知识产权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基础保障以及多元化经费保障机制等。
五、考核评估
(一)实验室建设坚持“战略引导、需求牵引、系统布局、创新方法、共建共享”原则,实施“专家认定、择优入选、定期考核、优胜劣汰”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
(二)实验室年度考核指标包括研究团队建设、研究方法创新、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数据资源建设、代表性成果、内部管理机制、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的,继续给予建设支持,其中考核优秀的加大支持力度并优先推荐申报高级别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给予一年时间整改,经整改考核仍不合格的退出建设序列。
(三)实验室建设周期(5年)结束后,学校组织周期评估,并根据周期评估结果,对实验室进行动态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请,所依托的学院要切实承担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性。
(二)申报单位填写《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于2025年7月7日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申报书》5份送至人文社会科学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任迎 马瑞阳
办公地址:贺兰山校区德勤楼1501室
联系电话:0951-2061050(内线:6050)
电子邮箱:kjc_shk@nxu.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20日
附件:宁夏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