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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宁夏大学2026年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国际问题研究的战略部署,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影响的区域国别研究体系,加强对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全面、深入、精准的认知,服务国家对外工作大局与高质量发展需要,现决定启动宁夏大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着力加强对重点国家、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的长期跟踪与深度研判。课题研究应秉持科学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基础研究与对策研究相结合,努力产出具有学术思想深度、决策参考价值与社会影响力的原创性研究成果,为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学术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校级课题,5年内如有校级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负责人须根据《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所列选题进行申报,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选题表述做适当调整。

4.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得推荐。

三、资助额度

1.重点项目资助8万元,一般项目资助3万元。

2.本年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均为一般项目。

四、结项管理

1.本专项课题为校级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课题管理和结项依据《宁夏大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2.本专项课题的结题形式包括著作、核心论文、资政报告、社会服务等多种形式。

以著作形式结题的,完成1部区域国别研究相关的著作、译著或教材(初稿≥15万字)并在国家级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出版。

以论文形式结题的,应在核心以上的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以资政报告结题的,被中宣部采纳1篇或向中宣部报送1篇或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1篇。

以社会服务结题的,在国家级主流媒体采访报道2次。

五、具体要求

1.本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起止日期统一为2026130—2027131日。

2.本专项课题申请需提交纸质版《宁夏大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一式份、汇总表份及对应纸质材料电子版。

3.申报汇总表由所在学部汇总后由学部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部长或学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后,于2026123日前统一报送至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

4.本专项课题遵循“择优立项、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由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5.研究成果发表时,须以宁夏大学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为第一或第二完成单位,需标注“宁夏大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资助”及项目编号。

6.重点课题依据《宁夏大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进行委托。

 

联系人:任迎   冯燚

办公地址:怀远校区怀远楼708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1-2061050(内线:6050)0951-2061932(内线:6932

电子邮箱:nxu2003@163.com

 

附件:

1.宁夏大学2026年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请书

2.宁夏大学2026年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汇总表

3.宁夏大学2026年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4.宁夏大学区域国别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阿拉伯国家研究院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