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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9-06-24    点击数:

宁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是2018年7月由宁夏教育工委和教育厅批准建立的。博士生导师梁向明教授担任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王安全教授担任首席专家,原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自治区政协副书记、副主席,博士生导师蔡国英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郝文武教授担任专家委员会主任。

“中心”的基本定位是:面向宁夏教育发展的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卓越教师培养、“互联网+教育”建设的协同创新平台;兼顾战略性、前瞻性和开放型的宁夏教育发展新型智库。

“中心”依托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及区内相关高校、研究机构的力量,积极吸收北京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优秀学者参与,重点开展宁夏高等教育、“互联网+教育”、教师教育、基础教育、乡村教育等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研究,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和政策建议。

通过智库建设,带动宁夏大学教育学科进入西部同类同层次高校一流行列;进一步提升宁夏大学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助力自治区“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经过5年建设,力争将“中心”建成在西部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教育理论研究基地、决策咨询智库、人才培养重镇、信息资源中心和学术交流平台,为促进自治区教育发展,助力脱贫富民贡献力量和智慧。

“中心”包括五大研究领域:宁夏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宁夏基础教育发展研究、宁夏教师教育发展研究、宁夏教育信息化发展研究、宁夏乡村教育发展研究。

“中心”首批协同单位由区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今后将随着研究领域的拓展,再行增加。目前协同单位主要包括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湖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宁夏师院教育科学学院、宁夏幼儿师范学院、宁夏教育厅教科所和教研室等高校和研究机构。

“中心”在自治区教育工委和教育厅的指导下,由宁夏大学教育学院牵头,各协同单位共同参与,通过项目带动、资源共享,实现协同创新。“中心”设立咨询专家,负责学术指导,为“中心”项目规划、团队建设、成果鉴定、成果推广等提供学术指导和智力支持。“中心”设立秘书处,协调各协同单位之间的关系,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及管理、成果鉴定及推广等具体工作。

“中心”将改变以“身份”为基础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实行“按需、动态、分类”的聘任机制。围绕“中心”的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因项目聘人,实现按需聘任,构建开放型高水平创新团队。根据岗位设置和要求,聘任团队负责人、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采用双聘、专职聘任、兼职聘任等多种聘任形式,加强“中心”的研究力量。

“中心”采用分级考核制,即“中心”负责平台和团队的考核,平台召集人和团队负责人负责其成员的考核。实行以创新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定量与定性、分类与逐级、年度与聘期相结合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相关领域专家库,注重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发挥咨询专家的作用。每年对各研究领域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的依据。

围绕宁夏高等教育、“互联网+教育”、教师教育、基础教育、乡村教育等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形成基础理论研究和发展需求双向推动的创新机制,不断推出高质量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智库成果。

推进智库开放型、国际化建设,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智库和研究机构建立实质性合作关系,开展战略对话会、高峰论坛、成果发布会等,提升智库研究的开放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中心”运行经费包括运行管理费和项目研究经费两部分。经费来源主要通过教育厅拨款、宁夏大学配套、申报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等渠道筹措。“中心”建立财务公开与定期检查制度,在规范人、财、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高财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邮编:750021

依托单位:宁夏大学

电话:0951—5093063

中心主任:梁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