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宁政发[2021]19号),我校17项科研成果荣获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科研成果共14项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见附件),作为参与单位的科研成果3项分别获得二、三等奖。一等奖 “河套盐碱地生态治理及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和“干旱区城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2项;二等奖“新体系高能比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的制备、性能调控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等4项,三等奖“铜基纳米分子磁体的构筑及相变机理的热力学研究”等8项。
在此,谨向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成果负责人和研究团队表示祝贺!
此次我校获得的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无论数量和质量均创我校历史新高,特别是荣获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在获奖历史上是首次。这些科学技术奖的获得是我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励广大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的重要体现。这些成果也集中体现了我校科学研究为推动自治区科技创新发展,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宁夏作出的应有贡献。
附件:宁夏大学2020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